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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470节偷会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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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记得第一次听闻皇帝要亲征,顾瑾之那时候刚刚怀孕。

    当时,她非常脆弱的抓住了朱仲钧的胳膊,希望他不要离开自己。

    而后,皇帝果然留了朱仲钧在朝,辅助太子监国。

    顾瑾之当时觉得很幸运。

    如今,朱仲钧又说他要出征,定是西北战事失利。

    皇帝没有打过仗,估计也没有卓越的领导才能。

    带兵打仗,是很考验能力的。

    十几万的大军,看似很显赫。嗯要组成一支钢铁般的人肉长城,却需要能力。

    打仗不是打群架,人多不代表就可以稳赢。

    以少胜多的例子,多不胜数。

    指挥一支军队,是非常难的。

    皇帝这次出征,他亲自指挥。

    如今战事失利,顾瑾之觉得是情理之中的。

    天生就会带兵的,那是军神,几百年难得出一位。而其他优秀的军事家,都要靠经验。没有身经百战的经验,就想带好一支军队,甚至打赢敌人,是痴人说梦。

    皇帝生在宫廷,他亲征的确鼓舞士气。可是他的亲征,也给真正有能力指挥军队的人带来了掣肘。

    “西边战事有些失利を朱仲钧见顾瑾之不说话,跟她解释起来“密报到京,说皇帝生了重病,已经不能上马,需要回京静养。临时换主帅,对士气影响更大。这场战事,不会有胜利了。兵部的侍郎出任主帅。太后和太子让我同行,主要是保护皇帝,把他安全接回来。”

    他故意说得比较简单,希望顾谨之能放心。

    顾瑾之怎么会放心呢。

    她心里有一个念头总是扑闪不定。

    “你说,皇帝是不是死了?”她问朱仲钧。

    朱仲钧眉梢微跳,心情极为复杂。

    “没有。”朱仲钧道“太后有亲信在军中。她不信任太子,私下里跟我说,皇帝就是生病。她让我带个能力卓越的大夫过去我想了想,我想带着秦申四过去。”

    顾瑾之慢慢透出一口气。

    皇帝没死就好。

    现在,他还不能死。

    “你也没有上过战场,万事要小心。”顾瑾之道。她知道,躲不过了。

    于是,她不再说晦气的话,只是叮嘱朱仲钧。

    朱仲钧就吻了吻她的鬓角。

    夜,突然变凉,那琼华也似层青霜,覆盖在身上。

    顾瑾之往朱仲钧怀里缩了缩。

    肚子里的孩子不知怎么不安分踢了她几脚,好似在她挽留朱仲钧。顾瑾之转念又为自己这想法汗颜。

    还在肚子里的孩子懂什么。

    “什么时候走?”她问朱仲钧。

    “还要准备,一个月左右。”朱仲钧道。事情紧急,调军也不能等太久。

    行军需要准备,不是说走就能走的。这次说是去接皇帝,可是不能对天下人言,只能说增援西征,自然要再调兵。

    而将来接皇帝回来,也只需说西边战事大胜,皇帝担心天下苍生和国事提前回京,剩下的将士在收拾残局,不日凯旋。

    顾瑾之点点头道:“要是这孩子能在你去西北之前出生就好了。”

    朱仲钧则笑,道:“我接皇帝,他是重病,肯定会快马加鞭回京的。少则两个月,多则半年。”

    顾瑾之沉默。

    烟火已经放尽,天地间寂静下来,唯有那笛声呜呜咽咽,似谁的低泣。顾瑾之的心情一落千丈。

    太子是中秋节早上接到了西北的密报,说皇帝病重需要立马回京,又让派人去增援西征。

    拿到这密报的时候太子忍不住想:他的父皇,到底是重病,还是已经死了?

    若是他死了

    太子心里发疼、发紧。

    他是想早点坐上皇位,却未曾有灭绝人伦的念头。他对他的父皇,是又敬畏又崇爱。

    他不想父皇死在外头,那么辛苦。

    于是,他立马召集朱仲钧和内阁首辅和几位阁老商议对策。

    大家都说,事情宜早不宜迟,应该立马派兵增援西征,也要派人去接皇帝,让皇帝平安回京。

    谁去接皇帝?

    提到这个问题的时候,顾延韬看了眼朱仲钧。

    几位阁老也看着朱仲钧。

    无疑,朱仲钧是最好的人选了。

    太子是不太放心朱仲钧的,他比较信任他的老师袁裕业。可仔细一想,西北太危险了,总不能派袁裕业去身犯险境。

    将来治理国家,他还是需要袁裕业的。

    还是朱仲钧最合适。

    太子也同意了,就定了朱仲钧。

    朝事忙完了,朱仲钧去了仁寿宫看太后,太子则回了趟东宫。

    他需要梳洗更衣,带着他的妻妾,进宫去陪太后和皇后过节。不管发生了什么大事,表面上的平静还是要维持的。

    回到东宫,他到了太子妃那边。

    太子妃李氏忙迎上他,服侍他宽衣,换了件家常的便服,又亲手替他梳头。

    李氏梳头的手艺,比任何宫人都好。

    她双手翻飞,很快就替太子拢好了发髻。

    等她梳完,太子抓住了她的手,拿在眼前看了又看。

    李氏十指纤细修长、白皙莹润。指尖的指甲没有涂着丹,修剪得短短的,整齐干净,不似其他妃子那么长的指甲。

    因为她时常要替太子梳头,不便留指甲。

    “你的手真好看。”太子赞道,然后突然问道“你可想留着指甲?像陈良梯那样”

    陈良梯有一手非常好看的指甲,长长的、亮亮的,养了好多年,已经足足有两寸长。

    太子也很爱陈良锑那些指甲。

    主要是陈良梯也不爱装饰指甲,仅仅是干干爽爽的,修长透明如玉,太子看着就喜欢。

    他喜欢简单又美丽的东西。

    这大概跟他的性格有关。

    他这个人,说到底仍走向往简单。

    太子妃笑,道:“臣妾指甲脆,一长就易折断。

    再说,养那么长的指甲,凡事都要有极好的耐心。陈良梯最是耐心上佳,臣妾却是急躁脾气,养不得的。”

    她一句也不提自己不能养指甲是为了给太子梳头。

    太子心里更是感动。

    他知道太子妃的心意。

    因为太子妃并非一个急躁的人。

    比起沉稳,这东宫没人比得过太子妃的。

    “也好。”太子笑道“陈良梯的手指短,留着指甲才好看。你的手指修长,又白,不需要指甲装点。”

    太子妃道是。

    她态度没有半点起伏。

    太子便在心里想,自己是不是说了些无关紧要的废话?

    想到这里,他心里微讪,不再说什么了。

    天色渐晚,太子便领着太子妃、两位偏妃和陈良婶,到仁寿宫,陪着太后过中秋节。

    谭皇后也来了。她浓妆盛扮,又是夜色昏暗,看上去气色还不错。看到太子,她也雍容微笑。

    但是太子看她不顺眼。

    不顺眼归不顺眼,礼数还是要有的。太子上前,跟谭皇后行礼,问候道:“母后今日凤体还好?”

    “本宫很好,劳太子记挂。”谭皇后道。

    她一开口,声音便有点虚浮,露出了她的怯弱。她的身体并不好。

    朱仲钧也在。

    太后让朱仲钧陪着。

    朱仲钧一直挨着太后坐。

    中秋原本也有猜灯谜的,太后却兴致阑珊。中秋晚」宴,不过是一个时辰就散了,太后戏也懒得听。

    她现在满心都担忧皇帝,做戏不下去了。

    她也不在乎宫里人怎么猜测。

    散了之后,朱仲钧依旧留在仁寿宫,陪着太后说话,很晚才回来。

    他们嘀嘀咕咕的,不知道说什么,太子也不方便往前凑。有些话,皇太后能对朱仲钧讲,却不愿意告诉太子,太子早已看透了。

    太子则带着太子妃等人,回了东宫。

    他还有些奏碟没有批完,就对太子妃道:“你先歇了,吾还有朝事。若是回来晚了,就歇在孙氏那边。”

    孙氏是他的偏妃之一。

    她是太子妃的亲信。

    有时候太子处理政务忙,晚了又怕打搅太子妃睡觉,就歇在其他妃子那边。

    他这是关心太子妃。

    可是仔细一想,除了对太子妃,其他妃子那边,他很少这样顾忌,哪怕是那么疼爱的陈良梯。

    和太子妃,他始终相敬如宾。

    太子妃道是:“您也早些歇了”

    太子点点头,就去了外书房。

    外书房有他的亲信侍卫守卫,看到太子过来,那侍卫上前几步,小声道:“殿下,有客人来访”

    已经很晚了。

    太子蹙眉道:“让明日再来。”

    他都不问是谁。

    侍卫为难,道:“已经进来了,太子爷。”

    “是谁?”太子问,声音有点厉。

    是谁这么大胆,直接创东宫。

    侍卫推开书房的门,让太子进去看。

    太子满腹狐疑,往书房里走。

    绕过一架两人高的什锦隔子,一个高大结实的背影正对着窗口,手里拿了本太子批阅过的奏膘看着。

    一袭盔甲,在月色发出如芒清辉。

    “舅舅!”太子有点惊讶意外,也有点高兴。

    是谭宥,他生母的胞兄,他的亲舅舅。

    太子有点反感谭家。他不喜欢谭家那个老侯爷,也不喜欢他的外祖父、外祖母,还有宫里的姨母谭皇后。

    但是他对谭宥有好感。

    太子追慕强者。

    谭宥是京师第一高手,誉满天下。太子曾经也不服气,派人跟他比武。谭宥从来不推辞,只是把太子找来的那些所谓的顶级高手,都打得落huā流水,从此太子就为这个大舅舅折服了。

    三年前,他被调往陕西大营驻守。

    好多年都不曾回京,却常常暗地里给太子写密信,两人关系很密切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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