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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5.金簪(捉虫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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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叶信芳只觉得有些莫名其妙, 这一家子跟张氏关系不好,叶信芳也不认为要给他们留什么面子,直接说道:“表妹想要,让你哥哥买就是了, 他就在外面,我帮你喊他。”

    张小梅那边还在怂恿着张氏买金镯子,只有女人才最懂女人,叶信芳知道张氏的心思, 当下直接过去,拿着金簪一副霸道总裁的模样, 说道:“娘, 这是儿子孝敬您的,我帮您戴上。还有什么想要的, 儿子直接给你买。”

    那明晃晃的金簪一拿出来, 张小梅只觉得眼睛都要瞎了,张氏虽然有些心疼,但看着她的表情, 满脸都是满足,故意道:“我就不喜欢镯子, 嫌膈手, 还是儿子孝顺, 知道疼娘。”

    “公子确实孝顺, 这金簪足足花了三十两, 着实舍得, 这么孝顺的孩子,老夫人,你有儿孙福啊。”掌柜的也是个会来事的,看了半天热闹,知道客人想听什么。

    张氏脸一僵,心底暗骂败家子,但看到张小梅那发红的双眼,顿时抬头挺胸道:“我儿孝顺,这区区三十两算什么,日后就是金山银海都能给我搬来。”

    张小梅的脸黑了又红,笑眯眯的望着叶信芳,“真没想到,芳哥儿如今这般出息了,可怜四姨我,辛苦了半辈子,连金簪的边都没有摸到过……”

    她刚一说完,张氏直接将金簪摘下,笑着递过去道:“妹妹,姐姐今日大方一回,这就给你摸一下。”

    张小梅:……

    任凭她如何说如何问,张氏是什么人,只有她占别人便宜的,哪有别人占她便宜的,一路听了对方无数奉承话,张氏心里都美翻天了,还是一丝口风都不露。

    “三姐心善,就可怜可怜你外甥,一大把年纪还没个出路,芳哥儿怎么突然阔气了,你让他教教大川。”张小梅装着无意的样子说道。

    刘大川是张小梅的大儿子,跟叶信芳大姐同岁。

    张氏美滋滋的听着,“我儿是读书人,他的事我可管不了,当初让你送大川去读书,你还不愿意,不然现在你就跟我一样享福了。”

    张小梅忽然压低了声音,“都说‘穷秀才富举人’,这芳哥儿突然发达了,莫不是做了什么不好的事情,三姐你可得小心,要是芳哥儿在外犯事了,怕是要牵连全家人的。”

    “你胡说些什么,我儿的银钱是写……”张氏突然止住话头,看着张小梅满脸希翼的样子,气呼呼的道:“你休想套我的话,离我远一些,我不要跟你一起逛街了,平白诬陷人!”

    张氏一把推开张小梅,对叶信芳道:“我们走这边,先前那家胭脂铺子还没有进去逛呢!”

    叶信芳不知道发生了什么,只觉得张氏跟小孩子一样,说变脸就变脸,但也只得跟着她跑,穿过一条街,张氏悄悄的回头,见已经看不到张小梅一家人了,低声对叶信芳道:“我们先去银楼把金簪退了。”

    叶信芳:???

    这是什么操作?买了个金簪就为了在对头面前装一回逼吗?

    “就是捡着您会喜欢的样式买的,还退了干嘛?”叶信芳不解的问道。

    张氏叹了口气,“有钱留着买地,我都是半截身子入土的人了,还要打扮什么。”

    叶信芳其实不是很明白张氏为何对于土地如此的执着,劝道:“您都辛苦了一辈子,该享清福了,儿子现在有本事,以后给您买更多更好的,您就收着吧。”

    张氏满脸都是感动,眼泪在眼眶里打转,然后说道:“退了,买地。”

    “这卖出去的东西,再退就折价了。”叶信芳这样说着,张氏脸上有些犹豫了,叶信芳又下了一剂猛药,“况且马上就要过年了,您回娘家的时候要是让四姨看到您簪子没了,还不得笑话你。”

    果然儿子其实都不重要,对于他娘来说,最重要的人还是他四姨张小梅,张氏立马不说什么退货的话了,将金簪从头上摘下来,美滋滋的打量一番,再小心翼翼的放进怀里。

    转头看见叶珑头上的银簪,“小妹先别戴着,等走亲戚的时候戴,我给你收着。”

    叶珑虽然有些不舍,但还是递给了张氏。

    叶信芳带着一家人,一人买了一身新衣服,令叶信芳诧异的是,张氏见他给叶善安买衣服,居然没有站出来制止。

    叶善安跟了一路,看了不少热闹,见居然也有他的一份,小脸红扑扑的道谢,也不让长生拎着,非要自己拿。

    叶信芳本想给李家三口也买一身,被张氏制止了,冬季成衣太贵,张氏也不是刻薄人,转而买了几块布料和棉絮,让李家人自己做衣服穿。

    这种小事,叶信芳自然不会违逆她,逛了一上午,买的东西多的李叔和长生都提不动,妞妞累得走不动路,由叶珑抱着,在外面吃了午饭,叶信芳就与她们分开了。

    年关将近,各家商铺都是生意兴隆,没想到原本应该清冷的书斋也是如此,如今他靠着叶信芳的话本,店面扩大了一些,也不单单是卖不可描述的小画册了,冲门面的书也购置了不少,外面看上去跟正规的书斋没什么两样了。

    书斋里此时有许多书生在里面看书,叶信芳直接进了后院,却没想到胡发财这里有客人。

    那是一个看起来四十左右的中年文士,脸上挂着两撇小胡须,相貌俊朗,看模样与胡发财相谈甚欢。

    “这位是?”那中年人问道,显然对于有人闯进来有些不解。

    胡发财赶忙朝叶信芳使了个眼色,不好意思的笑了笑,道:“这是我那不成器的外甥,向来没规矩,让姜老爷见笑了。”

    叶信芳知机,立马说道:“没想到舅舅有客人,姜老爷,是我唐突了,你们先聊着,我等会再来。”

    “小友不忙着走,我与你舅舅已经谈完了,这就告辞。”姜老爷看向胡发财,点了点头,“胡老板,这就说定了,等开年,我再来。”

    胡发财脸上一直挂着笑,一路将对方送出门外,他回转过来,见叶信芳已经坐下,还给自己倒了一杯茶。

    “你怎么今天过来了,是拿尾款吗?下次直接说个地址,我派人送过去就是。”胡发财以为他是过年缺钱了。

    叶信芳却不想暴露自己的住址,点了点头,将书稿从怀里拿了出来,道:“顺便还写了个新故事。”

    胡发财眼前一亮,不像是在看话本,而是闪闪发亮的金子,小心翼翼的捧起书稿,随意的翻了翻,皱眉问道:“怎么跟之前不一样了?”

    “新故事,试试水。”是的,探案解谜已经不能满足叶信芳了,看着胆小如鼠的宋修之,叶信芳灵感爆发,直接写出了一本恐怖小说。

    刚写出来叶信芳就请宋修之鉴赏,吓得他不敢一个人睡觉,长生还帮他守了好几个晚上,气鼓鼓的小屁孩更是三天没有理睬叶信芳。

    却说那头姜老爷走在路上,越想越觉得奇怪,回忆他调查的结果,这胡发财好像没有姊妹,那这个外甥从哪里来的?

    “老规矩,尾款等书卖完再结。”谈了半天,新书才谈妥,胡发财亲自送叶信芳从后门出去,“风先生是不知道,每次新书还没出来,就有不少公子哥来这里催,许多人都追着向我打听您,您又怕暴露,只能委屈一下,从这边走。”

    叶信芳摆了摆手,“这有什么可委屈的,胡老板客气了。”

    话音刚落,就见后门处蹦出一个人,那人满脸兴奋,一蹦三尺高,“我抓到你了,咦,怎么会是你!”

    姜云明满脸都是不敢置信,然后又变成了被欺骗的委屈,“叶兄,你骗我骗的好苦啊!”

    “姜公子?你们认识?”胡发财擦了擦额头上不存在的汗。

    叶信芳使劲的将姜云明拽的死死的手拉开,“胡老板,你先回去吧,不必再送。”

    胡发财点了点头,拱手道:“就不打扰二位公子了。”

    说完迅速的钻进院子里,躲在门背后偷听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