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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4.比试(捉虫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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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十分帅气的出场,然而并没有什么卵用。

    赵梦河愣了愣,疑惑的问道:“叶信芳,这是谁 ?我没有听说过。”

    包间里突然传来一声杯碗打碎之声。

    “你小心一点,别在外面丢少爷的脸,破落户就是破落户,真不知道少爷看上了你哪一点!”穿金戴银的美貌女子冷冷的对另一个美貌女子说道。

    其她美貌女子脸上带着看热闹的意味,冷眼旁观这二人之间的官司。

    相比于包间中的其她女子,那女子同样长相貌美,但穿着一身明显不合身的华服,脸上带着怯懦,与周围女子同处一室却显得格格不入,她被美貌女子这般呵斥,也不见她生气,反而神情有些怔愣,不知道在想些什么。

    “金陵一别,没有想到能在此地碰见叶兄。”徐成玉脸上带着笑,丝毫没有因为叶信芳突然出现而产生不悦。

    “没想到徐兄还记得我,见笑了。”叶信芳朝他拱了拱手。

    “徐兄与此人相熟 ?”赵梦河问道。

    “曾在金陵有过一面之缘。”徐成玉解释道,继而问道:“刘兄呢,不与叶兄一起吗? ”

    叶信芳额角抽了抽,怀疑这人是不是还在惦记别人的老婆。

    “徐兄。”刘俊彦沉着脸打了声招呼。

    徐成玉特意往他身后看了看,见他身后没有想见之人,顿时满脸失望。

    “叶兄,既然赵兄执意要比试,你不妨与你这位弟弟说一声,大家伙在这里耗了这么久,若是不比一比,岂不是白费了大家的功夫。”

    围观群众纷纷发出附和之声,还有不少书生看热闹不嫌事大的催促着,宋修之眉头紧皱,对于如此场景,显然心中很是不满。

    他拉扯了叶信芳的衣袖,满脸都是不高兴,低声说道:“我不要跟这个人比试,这些人一直吵吵嚷嚷的,把我当猴子耍一样。”

    事已至此,由不得他不比了,若是不必,只怕隔天就会传出许先生的弟子畏首畏尾的流言,叶信芳摸了摸他的小脑袋,同样低声说道:“你怎么会是猴子,人家才是大马猴,这猴子他要跟你比什么? ”

    赵梦河长了一张大马脸,故而有此一说。

    “书法。”宋修之看了赵梦河一眼,如同在看一个跳梁小丑。

    “比得过吗?”叶信芳轻声问道。

    “有些人认为,书法需要经过漫长的积累沉淀,才能有所造诣,这就让人产生了一种错觉,自以为痴长他人几岁,就能技高一筹。”宋修之说着能噎死人的话,脸上的神情却很平静,像是在说常识一般。

    赵梦河也确实是这样想的,他自幼习字,后来又得了名家指点,日益精益,他自认同辈之人,没有几个能比得过他。宋修之拜得当世大儒为师,特别那大儒还曾经拒绝过他,赵梦河虽然不忿,但心底还是承认宋修之才学上肯定没有问题,他也只能欺负对方年纪小,书法造诣定不会高深,若是能踩下去了,自己就可借此扬名。

    叶信芳像是得了什么保证一样,立马精神抖擞,转头目光灼灼的盯着赵梦河,“赵举人,既然你诚心诚意想要比试一番,我们也不是不能给你这个机会。”

    叶信芳故意做出一副神情倨傲的样子,像是在看什么蝼蚁一样。

    赵梦河听他这般说话,好像自己是地位卑微之人在挑衅地位崇高之人一般,大家同为举人,哪有那么多的高低之别,赵梦河顿时气得眉毛都竖了起来,“畏首畏尾,到底敢不敢比,给个痛快话!”

    叶信芳挑了挑眉,“比试可以,但有条件。”

    宋修之看他的模样,以为他又要像当初那样与人赌斗,顿时有些着急,扯了他两下,小声说道:“叶哥,这里不比琉省,读书人大多目下无尘,不喜言及铜臭之物,若是随意牵扯到钱财,恐怕会伤了你的名声。”

    天子脚下,读书人尤其要注意自己的言行举止,若不是宋修之提醒,叶信芳还真想赌些银钱,他心中有些可惜,看着赵梦河的眼光就更加的不善。

    对于自己这个学霸小弟,叶信芳一直有一种迷之信任,总觉得牵扯到读书的事情,他肯定是战无不胜。

    如果这个赵梦河能做到知己知彼,要与宋修之比试乐器、下棋之类的,叶信芳立马转身就走。

    “有什么条件,尽管说就是。”赵梦河不耐烦的说道。

    “条件就是,不管输赢以后不要像哈巴狗一样缠着我们修之了,许先生为什么不收下你,自然有他的考虑,你不要再纠缠不清!”叶信芳如此说道。

    “你!”赵梦河气急败坏,“他要早些同意,我也不想缠着他!”

    比试终于如他所愿地开始了,由在场的诸多举子见证。

    赵梦河架势摆的很足,什么上贡的宣纸,名家定制的毛笔,还有什么绝版的墨条,名人用过的砚台,光是跟人解释都说了许久,看得出来他是有备而来,他十分得意的听着众人此起彼伏的羡慕之声,这才做出一副大佬要开始放大招的样子,周围人等避让之后,围成一个圈看他装逼。

    相较之下,宋修之却显得十分随意,没有拿出任何有来头的东西,就连笔墨纸砚这些,都是跟店家借的,说不上差劲,但绝对没有好到哪里去。

    赵梦河自信满满,挥毫之间行云流水,洋洋洒洒一蹴而就,只觉得自己这篇《快雪时晴帖》写得神似王右军。

    还不等他多欣赏几眼,就听那边宋修之身边传来一阵阵的惊呼声。

    宋修之稚嫩的脸庞,在拿起毛笔的那一刻,整个人如同一柄出鞘的名剑,满身都是锋芒。

    他写得同样是《快雪时晴帖》,短短的二十八个字,不是临摹王羲之,而是自成风骨,字里行间满是少年藏匿不住的锋芒。

    众人惊呼的是,对方不过十二岁,已经形成了自己的风骨。

    形成风骨本就艰难,更难得的是宋修之已然是风骨小成。

    书法风骨,满满是都是自己强烈的个人风格,相比之下,赵梦河的字行文之间流于匠气,这就是工艺品与高仿品的云泥之别。

    叶信芳也没有想到,宋修之小小年纪就有如此造诣,为他欣喜之余又十分惭愧,自己活了两辈子,都比不过人家一个真小孩。

    在场诸人都是识货之人,看完了二人的作品对比,纷纷赞叹宋修之不愧是许老先生的弟子。

    赵梦河整张脸都绿了,喃喃道:“这不可能,你还这么小,怎么会……”

    宋修之脸上却没有丝毫得意之色,像是做了一件十分寻常的事情一般,“书法之道,如果只是一味学习他人,那么一辈子也只是前人的影子,走得也是他人的道,习得是他人之技艺,而没有自己的道。”

    他顿了顿,继续道:“先人有如此成就,盖因他们都是走出了自己的道。”

    没有乘胜追击痛打落水狗,脸上也没有因为赢得比试,露出得意洋洋的神情,而是神色平静,如同劝诫一个向他请教的人一般,叶信芳在这一刻,深切的感受到他的成长。

    赵梦河怔怔的望了宋修之,许久之后,俯身做揖,脸上只剩心悦诚服,“听君一席话,胜读十年书,宋举人不愧是许老先生的弟子。”

    初时气势汹汹的一个人,如同被泼了一瓢冷水,整个人脱胎换骨,得意自满已然不见,只剩下谦虚与信服。

    “许师慧眼,名不虚传。”说罢,赵梦河转身离去。

    叶信芳拍了拍宋修之的肩膀,叹道:“两年未见,进益飞速。”

    宋修之似乎只有在他面前,才会展现出孩子气的那一面,他朝叶信芳笑了笑,像是一个求父亲表扬的儿子一般。

    徐成玉看着二人拍了拍手掌,大笑着道:“看了一场大戏,真是精彩!”

    叶信芳有些疑惑,他以为徐成玉与赵梦河是相识的好友,如今看来,这两人倒像是萍水相逢。

    “这间客栈被我包下来了,几位只管放心的住在这里,不必跟我客气!”他还是一贯的土豪作风。

    叶信芳实在不明白,他这冤大头当的到底有什么意思,用钱交朋友吗 ?

    如果是这样的话,怕是要交到倾家荡产,也得不到一两个真心人。

    徐成玉笑着朝几人拱了拱手,带着两位美貌的婢女,在一个包间前停了下来。

    包间的门从里面打开,从中鱼贯走出不少女子,这些女子俱是少妇打扮,昭朝礼教严明,女子出行,大多戴着帷帽。

    而徐成玉却丝毫不介意别人看到他的家眷,这些女子连面纱都没有带。他就像炫耀自己财宝的富豪一般,直白的欣赏着众人的表情,十分享受众人羡慕的眼神。

    其中一个女子,怯怯地抬头,朝叶信芳这边飞快的瞟了一眼。这一眼之下,整个人如遭电击,满脸都是不可思议。

    徐成玉笑了笑,低声问道:“兰儿你在看什么?”

    那女子神情僵硬,轻轻的摇了摇头,恭敬答道:“没看什么。”

    说完,她便低下头去。

    叶信芳如今是个男子,他也不好盯着人家的女眷使劲的看,不过一眼之下,觉得那女子有些面熟,但并未多想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