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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21.生还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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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此为防盗章

    午后的夏蝉, 喳喳的鸣叫, 令人心中升起无限的烦闷。

    薄帐也挡不住的酒臭味, 床上的人袒胸露乳, 呼呼大睡,丝毫没有任何惯常在外表现出来的文人气息, 杨慧手中捏着剪刀, 目中露出一丝狠意。

    “娘。”

    杨慧回头, 三岁的小妞妞站在门外, 睁着大眼睛呆呆的看着这一切。

    看着妞妞额头上的那块伤口,杨慧心中发酸, 眼泪就要掉下来。

    身后传来声响, 杨慧赶忙将剪子放下。

    叶云醒来的时候只觉得眼皮千斤重,浑身酸痛难耐, 好像被车子碾压过一样。

    入眼即是一个布衣荆钗的美貌妇人,眼角眉梢带着倦意。

    “你……”

    甫一开口,那妇人便急忙道:“相公醒了, 妞妞快去打水。”

    说完小心翼翼的扶着叶云起身。

    what?相公?吓得叶云一把推开杨慧。

    杨慧浑身一颤, 低下眉眼不再动作。

    叶云右手不经意的在下身一摸,顿时心都凉了。

    我成了一个男的。

    怕是没有睡醒吧, 这样想着,她又躺回去了。

    天气炎热,毫无睡意。

    视线的余光看到一个低矮的小人, 微微颤颤的端着一盆水。

    叶云赶忙爬起身来, 三步两步冲到妞妞跟前, 妞妞吓得往后一退,水盆里的水晃动着撒出不少。

    抢过水盆,看着妞妞怯生生的模样,不悦的向杨慧道:“这么小的孩子,摔到了怎么办?”

    杨慧眼中一闪而过的惊诧,不知这人又在闹什么幺蛾子,还是酒醒了就想装一回父慈子孝。

    叶云只觉得眼前一黑,晕眩了一会,跌坐在身旁的椅子上,原主此前近二十年的记忆在脑海中如走马观花般飞速闪过。

    原主名叫叶信芳,是个读书多年一事无成的书生,父亲早亡,少时由寡母刺绣抚养供读,待他大了一些,寡母便带着之前的信物登了杨家门,闹了几番,娶回了有不少嫁妆的杨慧。原主的父亲在世时,家境尚可,与当时家境相当的的杨家定下娃娃亲,奈何多年过去,杨家生意越做越大,成了当地的富户,而叶家 ,因叶父多次赶考后一场大病,耗尽家财,而叶父也没能救回来。

    原主不事生产,却总是自命不凡,一心想要读出个名堂,奈何几次考试发挥不佳,连个童生都没有考上,心灰意冷之下,染上了酗酒的毛病,最终在一次酗酒之后,悄然逝去,换成了叶云。

    叶云心中有些不耻,吃软饭就算了,还酗酒打老婆,这原主真是十足的人渣。叶云在现代,本是个孤儿,虽是女子,却性情坚毅,吃苦耐劳,多年苦读,一路重点大学、研究生、博士,最后留校任教,虽然是冷门专业,但也算是学有所成,万万没想到,人生刚刚出头,便遭遇一场车祸,送了性命,由一个恋爱都没体会过的剩女变成一个人渣酒鬼兼孩子他爸。

    原主身体虚弱,叶云只觉得浑身沉重,水盆拿了一会就觉得十分沉重,暗道还真是手无缚鸡之力的书生一个。

    叶云掬起一把水搓了搓脸,摸摸空空的肚子,有些不好意思的看着杨慧,“有吃的吗?”

    杨慧神情木然,“厨下还有几个馒头,我去给你热一热。”

    叶云擦了擦额头的汗水,道:“不用那么麻烦,天气热,要是没坏直接吃就行。”

    叶家房子是传承下来的老宅,是一处两进的院子,看着已经有些破旧,叶家人少,不过住了叶母、叶信芳夫妻、叶母十四岁的小女儿叶珑,还有叶信芳的女儿小妞妞。这两天叶母带着叶珑去走亲戚,并不在家。

    叶信芳昨日酗酒,如今已是下午,这具身体实在是饿得很了,拿起馒头就吃,小妞妞站在门口,睁着两只大大的黑眼睛看着叶云,叶云在现代也是黄金剩女一枚,自己是孤儿,但却很喜欢孩子,看着妞妞直勾勾的盯着他手里的馒头,便掰扯半边出来。

    “妞妞,来。”

    奈何妞妞听了这话,反而后退好几步,险些跌倒。

    杨慧在旁边,一言不发,心中暗道,这人莫不是身上又缺钱了,回来装起好父亲来。

    叶云刚吃完,不等他说话,杨慧便将碗筷收拾起来。

    他在心里叹了口气,得想一下日后的生计,既然是到了古代,成为一家之主,总不能像原主那样,吃着亲人的血肉过活。原主再不堪,终归是给了他一次新生的机会,他必然要替原主照顾好家人。

    看了一眼破旧的老房屋,心里暗叹,钱啊钱,真是万恶之本。

    种田?看看自己这软胳膊细腿,叶云将这个选项排除了。经商?造肥皂制玻璃?叶云倒是知道怎么制造,却不敢贸然的做这个,明显的暴利行业,若不是权贵在背后撑腰,这样的生意怕是会招来性命之忧,暂且压下,看看以后有没有机会。

    思来想去,还真只有如原主一般,读书科举,若有所成,便能庇护家人。

    这个时候,叶云就不得不庆幸,自己的学术方向是古代文学,勉强也算得上是专业对口。

    (以下称叶信芳)

    这个朝代为昭朝,当今皇帝是开国以来的第二位皇帝,今年是在位的第十个年头,这是中国历史上不曾出现的朝代,原主的记忆中,历史上的宋朝之后,并不是蒙古铁骑入中原,而是一位叫李元齐的皇帝建立了大东皇朝,大东皇朝延续了将近四百年,才被现在的昭朝所取代,而李元齐的生平与起点种马男相似,早年屌丝出身,恰逢乱世,一路收服无数小弟与后宫,最大的举动就是提高了女性的地位,彻底的废除小脚这样的恶俗。奈何这位皇帝在位后不久便去世,死因不明,他的许多政策继位者并没有彻底的执行。

    叶信芳有些可惜,若是生在大东皇朝初年,也许还能和这位疑似老乡的开国皇帝认认亲。

    下一次县试定在二月份,如今还有大半年,叶信芳盘算着这么长时间,也够熟悉这具身体了。这具身体十分孱弱,正好趁着时间好好的锻炼一下。

    “那个,”叶信芳回忆了一下,憋了半天,方才唤道:“娘子。”

    杨慧手一抖,碗筷险些掉在地上,她的记忆里,新婚燕尔时叶信芳叫了几声娘子,后来他多次考试不利,自己不思反省,反而怪上了杨慧,认为是她进门带坏了气运,平日里不过喊一声“喂”。

    杨慧直愣愣的看着他,并不言语。

    叶信芳受不了这样的视线,移开视线,开口道:“我要出门了。”

    杨慧点了点头,照旧不言语。

    叶信芳出了家门,状似漫无目的的在县城街道里面晃悠。

    昭朝初立,街面上皆是一副欣欣向荣的景象,百姓们虽然衣着朴素,但面貌积极,眼中充满对生活的期盼,他心中庆幸,还好不是生在乱世,不然朝不保夕,瘦弱的身体如何护住一家人。

    “叶兄!”突然有人在背后拍叶信芳的肩膀,吓得他差点跳了起来。

    叶信芳回头只见一个胡子拉碴满脸颓废的男人,被这样的人称呼叶兄,叶信芳是拒绝的。

    思考了两秒钟,才认出眼前这个原主的狐朋狗友,“李兄。”

    李三全猥琐的笑了笑,道:“叶兄,相请不如偶遇,正好林兄弟在清风楼摆酒,我们一起去吧,晚上还可以去怡红院耍一耍!”

    叶信芳额角抽了抽,怡红院是什么地方,不用回忆也知道肯定是勾栏院之类的地方,他不由得庆幸原主囊中羞涩,除了自家媳妇,还没在外面睡过姑娘,不然这样一副滥情的躯体,想想就觉得反胃。

    “李兄自去吧,我有些事要办。”

    李三全却是不依,拉着叶信芳不放,“叶兄何必如此扫兴,可是家中婆娘又多话了?”

    叶信芳赶忙否认。

    李三全不信,不悦的道:“这男人在外面难免喝酒应酬,家中婆娘若是不依,只管打便是了,还能让他们骑到爷们的头上不成!”

    这番见解,叶信芳听得很是愤怒,开口便道:“李兄既然有钱吃酒,上次借我的半两银子可是能还了?”

    要债果然是古今中外绝交利器,听了这话,李三全比叶信芳还要愤怒:“不过是半两银子,小肚鸡肠的记许久!这样吧,你再借我半两,凑足了一两我再还你!”